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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对医疗抹黑成为一种时尚

发布时间:2017-03-23

        医疗行业现在真的是几乎日日有新闻、天天有丑事, 6月15日,媒体报道江苏省对20家大医院的物价检查结果,说20家医院“家家有问题”。报道中引用了物价局新闻发言人的话“我们这次检查发现了很多问题,有的医院对住院病人特别是需要手术的病人,进行乙肝、丙肝、性病和艾滋病检验并收取检验费。某医院对治疗手部掌指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的患者还收取阴道分泌物检验费!”
 
        医院乱收费肯定是不对的,但究竟哪些是属于乱收费行为,我认为在新闻发布会之前,应谨慎探讨而不能信口而出。
 
        在讨论是否是乱收费行为之前,先介绍一个真实的故事:就在江苏省物价开展医院收费检查期间,在江苏南京某三甲医院,医院有关部门正为一件医疗纠纷发愁——一患者在该院做了妇科肿瘤手术,没想到的是该患者居然还有脑部肿瘤。结果是因为没有对脑部检查,该患者因脑脑瘤死亡,目前患者家属揪住医院不放,道理很简单,我病人是活着进来的,死了,就是医院的责任。
 
        现在该院很懊恼,怎么这临床科室当时为何不检查一下脑部呢?如果时间可以倒流,设想另外一种情况:该院妇产科来了两子宫肌瘤患者,患者主诉都没有脑部明显不适,但医生为安全起见,为两个患者都做了两个脑CT。我想,那个死亡的意外应该不会发生了。那么,到底是救命功大,还是多收费罪多?
 
        回到江苏省物价检查发布会的那句话,普通人看到肯定是对医院意见更大,认为医院真他妈的不像话,好好做手术就得了,干嘛查什么艾滋丙肝乙肝什么的!尤其是“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的患者还收取阴道分泌物检验费!”这句话更具有误导性,如果是男性患者(报道中始终无此性别信息)被收此费用,我建议处以十倍罚款也不为过,但如果是女性骨折患者觉得阴部不适,难道医生就不能开这个检查了???
 
        一样,术前检查乙肝、丙肝、艾滋不仅是医院的自我保护,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患者的权益。网络随便搜索一下,关于术后感染肝炎病毒或艾滋而起诉医院的事例在多年前全国各地非常多,因为患者要想举证属于医院输血引起真的是太难,所以多数的起诉以患者败诉告终。现在进行的了相关检查后,再有术后感染乙肝等事宜,患者则可轻易举证而胜诉。同样,医院执行这样的检查也是有据可依的,2003年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对受血患者受血前应进行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项目的检测。
 
        目前,江苏省卫生厅与江苏省物价局就医院乱收费公布结果各执一词,物价局坚持认为术前查艾滋找不到国家规定。但事实是卫生部在多个下发各地的文件中都有明确要求查艾滋的规定,例如关于心血管系统6个病种临床路径的《卫办医政发〔2009〕225号》中就有明确的必查要求。如果这样执行规定都是乱收费,到底医院在看病的时候是听卫生主管,还是听物价部门的?
 
        也许是自觉理亏吧,扬子晚报今日的一篇报道中,物价局某领导改变了说法:一些没有做手术的住院病人也被收取了乙肝、丙肝、性病或艾滋病等检查费用,医院不能无视自己的这些乱收费行为。
医院乱收费肯定是一种错误行为(严格深究的话,其实乱收费有其宏观分配原因),但是否是乱收费,应该谨慎科学对待。
 
        现在,医患关系伤痕累累,医闹事件层出不穷,医院收费高、医生拿红包、医生乱开药、医生医德差等指责已经将医护人员折磨得近乎对医疗行业从业失去信心,如果权威部门也是口无遮拦混入此抹黑大军,让对医疗界抹黑成为时尚,那真的是白求恩也要吐血了。
 
        PS:今日扬子晚报记者在文章中指出:浙江省政府从2007年开始,为艾滋病检查埋单。我觉得她说的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试想,如果政府为手术患者多项检查埋单,那时医院的罪名恐怕就要变成“为何给我少检查了?”
 
        业内交流认为,投入不足、分配不公局面在扭转之前,物价检查和医疗乱收费永远是猫和老鼠之间的游戏。换言之,看病难、看病贵、医德差、医闹多等医疗问题的解决,需要全局、系统的考虑。认为抓住马尾巴的一根毛就能控制一匹野马,可笑,可叹!